□朱慧松
1日,廈門有5名小伙在內厝蓮溪“游野泳”,1人不慎溺水。藍天救援隊迅速出動隊員救援,溺水者被打撈上岸時已無生命體征。(8月3日《海峽導報》)
入夏以來,我市已經多次發(fā)生溺水悲劇,這讓人痛心疾首。而高溫天氣還在持續(xù),要避免這樣的意外發(fā)生,應多管齊下,打好“組合拳”
對市民而言,轉熱后想清涼一下是人之常情,但切莫拿生命當兒戲,而應選擇正規(guī)場所游泳,或許要花點錢,而且有時也不是那么方便,但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意外發(fā)生。而作為家長,更要經常給孩子“敲警鐘”,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讓孩子千萬別擅自去游泳。別讓年幼的孩子獨自在家或出門玩耍,家長外出時最好能帶上孩子,若是實在不便,請鄰里或社區(qū)工作人員臨時照顧。
對于職能部門而言,不僅要在危險水域附近豎立警示牌。還可考慮安排人員巡查,設置救生器材。設置救生器材并非鼓勵在此游泳,而是防患未然,在險情發(fā)生后能及時展開營救。從以往情況來看,溺水者中外來務工人員、未成年人占了相當比例,有關方面要高度重視,給予更多關愛,如有針對性地發(fā)放些免費游泳券。而針對節(jié)假日里,家長上班孩子放假容易出意外的情況,還要采取一些特別舉措。各個社區(qū)在假期里要提供場地,專人負責,讓那些家長工作繁忙的孩子有一個安全的活動空間。同時針對正規(guī)場所游泳太貴、游泳太難的情況,可考慮由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平價開放一些安全的游泳場所。
相信這樣多措并舉,應可減少乃至杜絕悲劇的發(f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