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常州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科股份”)將首發(fā)上會,保薦機構為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陸韞龍、耿冬梅。建科股份擬于深交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計劃擬發(fā)行股數不超過4500萬股,占發(fā)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擬募集資金9.69億元,分別用于檢驗檢測總部建設項目、區(qū)域實驗室建設項目、信息中心升級建設項目、研發(fā)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2018年至2021年1-6月,建科股份實現營業(yè)收入分別為6.56億元、7.71億元、9.06億元、5.01億元,其中,主營業(yè)務收入分別為6.55億元、7.70億元、9.05億元、5.01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凈利潤分別為2022.84萬元、8188.84萬元、1.26億元、6577.06萬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2015.75萬元、7951.72萬元、1.25億元、6808.9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367.34萬元、8136.30萬元、1.23億元、6530.23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7691.50萬元、8157.77萬元、1.21億元、878.76萬元。其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5.46億元、6.36億元、7.76億元、4.45億元。
經計算,建科股份收現比分別為0.83、0.83、0.86、0.89,凈現比分別為3.80、1.00、0.96、0.13。
2018年至2021年6月30日,建科股份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4.63億元、5.05億元、5.61億元、5.44億元,占同期營業(yè)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0.52%、65.52%、61.91%和108.57%。
建科股份應收賬款一半逾期。報告期內,公司未逾期應收賬款2.27億元、2.69億元、3.04億元、2.63億元。經計算,逾期應收賬款金額分別為2.36億元、2.36億元、2.56億元、2.81億元,占比分別為50.95%、46.74%、45.74%、51.63%。
2018年至2021年1-6月,建科股份研發(fā)費用分別為3685.65萬元、3695.18萬元、4205.06萬元和2532.55萬元,占各期營業(yè)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62%、4.79%、4.64%和5.05%。
經計算,同行業(yè)可比上市公司的研發(fā)費用率均值分別為4.71%、5.79%、6.17%、6.61%。建科股份研發(fā)費用率低于同行業(yè)可比上市公司的研發(fā)費用率均值。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建科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結的訴訟或仲裁共計8件。8起訴訟糾紛,均為正常業(yè)務經營開展中所產生,涉訴總金額約為498.68萬元,公司2021年6月末凈資產為6.71億元,涉訴金額占公司凈資產的比例為0.74%。
報告期內,建科股份全資子公司在報告期內發(fā)生一起一般安全責任事故。被處罰主體為江蘇鼎達建筑新技術有限公司,處罰事由為吾悅華府S1商業(yè)二標段項目在實施電梯井頂梁拆除過程中,發(fā)生一起高處墜落一般事故,經連云港市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連云港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處罰款126萬元。此外,公司還包括14起其他處罰。
以檢驗檢測為核心主業(yè) IPO擬募資9.69億元
建科股份是一家聚焦建設工程與環(huán)境保護領域的科學技術應用研究,以檢驗檢測為核心主業(yè),特種工程專業(yè)服務和新型工程材料助力發(fā)展的技術服務企業(yè),能夠滿足客戶質量提升需求,提供專業(yè)解決方案。公司經營范圍涵蓋房建、市政、水利、鐵路、交通、城市軌交、環(huán)保等方面。公司具體業(yè)務主要包括檢驗檢測、特種工程專業(yè)服務和新型工程材料。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楊江金。楊江金直接持有公司發(fā)行前2302.71萬股股份,占發(fā)行前股份總數的17.06%,楊江金通過蘇州奔牛、蘇州石莊分別控制公司10.20%、9.98%的股份,楊江金通過直接持股和通過蘇州奔牛、蘇州石莊合計控制公司37.25%的股份。
建科股份擬于深交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計劃擬發(fā)行股數不超過4500萬股,占發(fā)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發(fā)行的保薦機構為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陸韞龍、耿冬梅。
公司擬募集資金9.69億元,其中6.71億元用于檢驗檢測總部建設項目、1.34億元用于區(qū)域實驗室建設項目、3708.50萬元用于信息中心升級建設項目、7732.07萬元用于研發(fā)中心建設項目、50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收現比持續(xù)低于1
2018年至2021年1-6月,建科股份實現營業(yè)收入分別為6.56億元、7.71億元、9.06億元、5.01億元,其中,主營業(yè)務收入分別為6.55億元、7.70億元、9.05億元、5.01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凈利潤分別為2022.84萬元、8188.84萬元、1.26億元、6577.06萬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2015.75萬元、7951.72萬元、1.25億元、6808.9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367.34萬元、8136.30萬元、1.23億元、6530.23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7691.50萬元、8157.77萬元、1.21億元、878.76萬元。其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5.46億元、6.36億元、7.76億元、4.45億元。
經計算,建科股份收現比分別為0.83、0.83、0.86、0.89,凈現比分別為3.80、1.00、0.96、0.13。


2021年1-9月,公司實現營業(yè)收入7.92億元,同比上升31.85%,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07億元,同比上升30.78%,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03億元,同比上升36.25%;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4392.58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90.13%。

2021年度,公司實現營業(yè)收入10.96億元,同比上升20.99%,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58億元,同比上升26.80%,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50億元,同比上升22.72%;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1.39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5.14%。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建科股份現金分紅金額分別為3163.50萬元、4320.00萬元、4871.25萬元、6075.00萬元,合計分紅金額1.84億元。
去年上半年應收賬款5.44億元
2018年至2021年6月30日,建科股份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4.63億元、5.05億元、5.61億元、5.44億元,占同期營業(yè)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0.52%、65.52%、61.91%和108.57%。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1.44次/年、1.59次/年、1.70次/年和0.91次/半年。

報告期內,公司未逾期應收賬款2.27億元、2.69億元、3.04億元、2.63億元。經計算,逾期應收賬款金額分別為2.36億元、2.36億元、2.56億元、2.81億元,占比分別為50.95%、46.74%、45.74%、51.63%。

研發(fā)費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
2018年至2021年1-6月,建科股份研發(fā)費用分別為3685.65萬元、3695.18萬元、4205.06萬元和2532.55萬元,占各期營業(yè)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62%、4.79%、4.64%和5.05%。
據招股書,同行業(yè)可比上市公司的研發(fā)費用率區(qū)間為3.04%-7.91%、3.65%-7.99%、3.93%-8.78%、3.36%-9.01%。
經計算,同行業(yè)可比上市公司的研發(fā)費用率均值分別為4.71%、5.79%、6.17%、6.61%。
建科股份研發(fā)費用率低于同行業(yè)可比上市公司的研發(fā)費用率均值。

報告期內8起訴訟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建科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結的訴訟或仲裁共計8件。8起訴訟糾紛,均為正常業(yè)務經營開展中所產生,涉訴總金額約為498.68萬元,公司2021年6月末凈資產為6.71億元,涉訴金額占公司凈資產的比例為0.74%。

曾發(fā)生高處墜落事故
報告期內,建科股份全資子公司在報告期內發(fā)生一起一般安全責任事故。被處罰主體為江蘇鼎達建筑新技術有限公司,處罰事由為吾悅華府S1商業(yè)二標段項目在實施電梯井頂梁拆除過程中,發(fā)生一起高處墜落一般事故,經連云港市人民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連云港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處罰款126萬元。

黃海鯤,目前擔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因吾悅華府S1商業(yè)二標段項目在實施電梯井頂梁拆除過程中,發(fā)生一起高處墜落一般事故,連云港市應急管理局于2019年12月20日向黃海鯤作出“(連)應急罰(2019)620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十八萬二千四百元罰款。
此外,公司還包括14起其他處罰:
2019年7月16日14時47分左右,車輛車輪帶泥濘行駛造成東經120路部分路段面污染的行為,污染面積約40平方米。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新北區(q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對江蘇鼎達建筑新技術有限公司罰款999元。
2019年7月17日14時43分左右,車輛車輪帶泥濘行駛造成東經120路部分路段面污染的行為,污染面積約40平方米。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新北區(q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對江蘇鼎達建筑新技術有限公司罰款999元。
2019年7月31日10時24分左右,車輛車輪帶泥濘行駛造成東經120路部分路段面污染的行為,污染面積約4平方米。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新北區(q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對江蘇鼎達建筑新技術有限公司罰款999元。
2019年8月30日19時02分左右,車輛車輪帶泥濘行駛造成東經120路部分路段面污染的行為,污染面積約40平方米。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新北區(q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對江蘇鼎達建筑新技術有限公司罰款999元。
2019年9月8日9時15分左右,車輛車輪帶泥濘行駛造成東經120路部分路段面污染的行為,污染面積約200平方米。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新北區(q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對江蘇鼎達建筑新技術有限公司罰款999元。
作業(yè)時間在中高考期間禁止作業(yè)時間段內。江蘇鼎達建筑新技術有限公司被南通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罰款20000元。
危險廢物的容器、包裝物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未按規(guī)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未按規(guī)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環(huán)保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青山綠水(江蘇)檢驗檢測有限公司被常州市天寧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罰款50000元。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將易制化學品使用人員的個人信息向公安機關報告。青山綠水(江蘇)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被海安市公安局罰款500元。
未按規(guī)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江蘇尼高科技有限公司被常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罰款1000元。
未按照規(guī)定參加年度審驗。江蘇尼高科技有限公司被常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罰款1000元。
向建科股份借用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硝酸2瓶(共計1000毫升)用于實驗,后單位未如實記錄使用硝酸的數量、流向。蘇州聯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被蘇州市吳江區(qū)公安局罰款1000元。
公司在2017年11月27日第101730592132/A2號報關單及2018年1月3日第101976820051/A12號報關單申報進口貨物之名稱、種類、進口稅率有錯誤,所致應繳之進口稅金減少。越南綠能被越南國海防市海關局罰款3943.14萬(越南盾)。
公司遲緩提送2016年5月、6月、7月及9月之特別貨物申報單。越南綠能被越南國興安省稅務局罰款350萬(越南盾)。
公司申報數字錯誤所致應納之增值稅金減少及2018年企業(yè)所得稅申報之項目錯誤但不增加應繳之企業(yè)所得稅。越南綠能被越南國興安省稅務局罰款529.74萬(越南盾)。

(來源: 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