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國官網顯示,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陜西監(jiān)管局對陜西長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簡稱“長銀消費金融”)開出一張罰單。長銀消費金融對合作機構催收管理不完善,被責令改正并處以35萬元罰款。
就本次具體被罰事宜、整改進度等,中國網財經聯系長銀消費金融進行核實與采訪,相關負責人回復表示:“罰單就是監(jiān)管說的對合作催收機構管理不完善。”而未進一步透露具體情況。
記者注意到,這并非長銀消費金融首次被罰。今年6月,因違反征信管理規(guī)定,對陜西長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被罰款6萬元。而在此之前的2021年1月,長銀消費消費金融因個人消費貸被挪用、部分存量貸款業(yè)務存在浮利分費等四宗罪被罰160萬。
官網顯示,長銀消費金融成立于2016年11月,是西北首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天眼查顯示,長銀消費金融注冊資本10.5億元,當前其股東構成為:長安銀行持股51%、匯通信誠租賃持股25%、北京意德辰翔持股24%。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yè)高級咨詢顧問蘇筱芮表示,“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指貸后環(huán)節(jié),此前《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指出,銀行保險機構應當規(guī)范催收行為,依法依規(guī)督促債務人清償債務。加強催收外包業(yè)務管理,委托外部機構實施催收前,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告知債務人。
“《管理辦法》附上了銀行保險機構委托外部機構催收過程中的一些禁止性情形,消金機構可能是觸發(fā)了其中的禁止性情形而收到罰單。”蘇筱芮表示。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在黑貓投訴平臺,長銀消費金融累計投訴量達1851條,主要涉及內容為暴力催收、息費過高。
值得一提的是,長銀消費金融在去年9月經歷高管“換血”。管理及董事團隊從6人改組為13人。其中,原法人、董事長張玉萍退出,由關建平全面接任。同時,原董事兼總經理李學軍退出,由劉鋒接任總經理。(來源: 中國網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