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買372萬二手房少繳稅8857元
昨天8時55分,朝陽區(qū)地稅局第六稅務所成功辦理了朝陽區(qū)第一筆稅制改革新政策下的二手房繳稅業(yè)務,并為納稅人開具了增值稅發(fā)票,房屋成交價格372萬元,繳納稅款257748.58元,其中繳納增值稅177142.86元,比“營改增”前需繳營業(yè)稅減少了8857.14元。
談及“營改增”后繳稅新流程的辦理體驗,在第六稅務所成功辦理了首筆二手房繳稅業(yè)務的邵先生小兩口向記者表示:“真沒想到能辦得這么順利。今天是營改增第一天,趕上了全國法定假日,原本以為辦理日期會延遲,手續(xù)肯定很繁瑣,但沒想到稅務局居然加班提供服務。由于妻子懷孕七個月,我們還享受到了綠色通道的待遇,到場不用等待直接辦理,從資料審核到最終打出發(fā)票全套下來才十多分鐘。更重要的是,改征增值稅后,確實少交了稅。新政讓我們老百姓享受到了改革紅利,真是太高興了。”
京華時報記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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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進一步明確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4月30日晚間下發(fā)《關(guān)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guān)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在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及征收政策方面,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jù),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據(jù)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