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了四季中國好聲音的燦星公司慘了。繼今年丟掉了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后,試圖打擦邊球的燦星公司依舊在自稱“自主研發(fā)制作”的一檔歌唱類真人秀節(jié)目中使用了“2016中國好聲音”,誰知被剛買下好聲音版權的唐德影視起訴并敗訴。2016年6月20日晚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應《中國好聲音》版權擁有方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的請求,做出訴前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jié)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jié)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jié)目名稱和相關注冊商標。
不過,隨著燦星無法使用中國好聲音版權及名稱,唐德影視可能一時間也無法制作新一期中國好聲音,即便制作了也很難在衛(wèi)視黃金檔播放;要想收回購買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的天價投入,唐德影視也面臨尷尬。這一場版權之爭或將導致燦星、唐德雙輸,而得利的漁翁恐怕只有好聲音模式版權擁有方荷蘭Talpa公司。
燦星痛失好聲音模式版權
圍繞《中國好聲音》的版權問題從今年年初開始便紛爭不斷。資料顯示,“The Voice of…”節(jié)目是荷蘭Talpa公司獨創(chuàng)開發(fā)的以歌唱比賽為內容的真人選秀節(jié)目。2012年,國內版權代理公司IPCN從Talpa獲得了《The Voice of XXX》的獨家發(fā)行權,并將制作權授予燦星。而當時,按照節(jié)目模式費用占整體制作費用5%的國際慣例,燦星向Talpa支付了人民幣200多萬元。
第一屆《中國好聲音》的熱度也讓這檔綜藝節(jié)目的版權費水漲船高。2013年,燦星制作與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進行第一次續(xù)約談判。Talpa公司曾表示,國內有其他衛(wèi)視及制作公司愿意出1億元采購《The voice of…》節(jié)目模式,要求燦星制作將模式費漲至每年人民幣1億元。經過談判,燦星制作最終以每年6000萬元版權費的價格續(xù)約。2014年及2015年,該費用也沒有變化。
2016年初,唐德影視以“黑馬”身份殺入,隨后以四年6000萬美元的價格拿下了節(jié)目的四年授權。燦星不僅痛失好聲音模式版權,連合作金三角之一加多寶也退出了冠名商之列。業(yè)內人士指出,一直宣稱“正宗好涼茶”的加多寶是絕不會冠名“非正宗”的好聲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