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監(jiān)會網站消息,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違法購買加油卡贈送投保人,溫州保監(jiān)分局決定責令其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12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以下簡稱《保險法》)的有關規(guī)定,溫州保監(jiān)分局調查、審理了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以下簡稱太保產險仙居支公司)違法一案,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2016年3-4月,太保產險仙居支公司購買了15.77萬元中石化加油卡,并全部贈送給了在該公司購買車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上述費用通過憑證號為3月00597和4月00543的2筆財務憑證,在“業(yè)務及管理費-業(yè)務宣傳費-宣傳用品費”科目項下列支。吳保林時任太保產險仙居支公司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為上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上述事實有費用報銷憑證、調查筆錄、太保產險仙居支公司的情況說明、領取油卡客戶抽查清單等證據證明。證據充分,足以認定。
上述行為違反《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溫州保監(jiān)分局決定責令太保產險仙居支公司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12萬元。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溫州保監(jiān)分局決定對吳保林警告,并罰款人民幣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