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26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康澤輝 通訊員 良海 世超)凌晨3點,邱某酒后駕車上高速公路,發(fā)現有交警檢查竟企圖逃跑。被逼停后,還掏出錢來賄賂民警,這不,“栽了”。
邱某要面對的是,罰款1000元,記12分,并暫扣6個月駕照的處罰。
昨日,龍巖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在轄區(qū)內開展酒駕夜查行動。凌晨3點,一輛白色轎車駛入連城新泉收費站收費通道,發(fā)現前方有交警執(zhí)勤點,竟加大油門企圖逃跑。民警立即上前圍堵攔截。
嫌疑轎車非但不停車,反而車窗緊閉,向前緩行。執(zhí)勤民警隨即跳上警車,用警車堵住嫌疑轎車的去向。
無奈下車后,駕駛人仍不死心,竟然掏出一疊鈔票遞給民警,企圖賄賂。但是,執(zhí)勤民警完全不為所動,嚴詞拒絕。
經現場酒精檢測,駕駛人酒精含量為7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據了解,駕駛人邱某當晚和一幫朋友在新泉吃夜宵后,不顧朋友勸說,駕車回家,不料途中遇上查酒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