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福州房產可“帶押過戶”免贖賣房降低交易成本!
葉義斌 攝
小編近日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獲悉,為促進交易良性循環(huán)、激發(fā)市場活力,福州市已實施“帶押過戶”,為市民買賣房產提供更多便利。

據(jù)了解,要交易正在抵押、未還清貸款的房產交易雙方大多只能先由買方墊資或賣方自行籌借款項,后賣方去銀行還貸、解除抵押,而后房屋過戶后買方再辦理抵押貸款,這種模式前后時間長,手續(xù)繁雜且成本高,存在一定風險。
劉小蘭 攝
《民法典》施行后,明確了房屋作為物的屬性,帶來了抵押權設立在“物”上,而非“人”上觀念的轉變,“帶押過戶”模式的出現(xiàn),讓買賣雙方可選擇將還款解押環(huán)節(jié),置于交易登記環(huán)節(jié)之后,使交易渠道更暢通。
具體辦理做法
存在抵押的房產要上市交易并選擇“帶押過戶”模式的,既無須墊付資金也無須先行解押,與銀行溝通好后買方把房款打到特設的監(jiān)管賬戶中,買賣雙方正常辦理房屋交易登記后,再將提存的房款打給賣方,賣方可在收到房款后用以還清貸款并解押。
陳暖 攝
通過這一模式買賣雙方得到了“兩省一升”的利好。
省下了費用,節(jié)省下提前還貸衍生出的過橋費,以及過橋費帶來的利息和擔保費等,利于賣方盡快回籠資金。
省下了時間,無需為了解押再在銀行、不動產辦事大廳、中介間多次奔走,時間的縮短也意味著交易盡早完成,避免時間拖延出現(xiàn)的違約等情況;
提升了交易安全性,無需提前解押帶來了買方無需承擔提前墊資的風險,賣方無需承擔買方錢款不到位過橋費無法還清的風險,若遇到違約等無法過戶的情況,也能及時停止交易,從監(jiān)管賬戶中將房款返還給買方,減少了降低了解押后違約過戶不了的風險,于銀行而言也可化解不良貸款,提高交易安全性,激發(fā)市場生命力。
來源:福州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