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20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 記者昨日獲悉,為進一步促進校外培訓機構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市教育局起草了《福州市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制度》(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
意見征集1月26日截止,市民可登錄福州市教育局官方網站,依次點擊“互動交流”、“意見征集”和該文件征求意見稿,提交自己的意見。
七類情形擬上黑榜
黑白名單制度所稱的校外培訓機構,指在福州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面向中小學生(含3至6歲學齡前兒童)開展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機構。
證照齊全、規(guī)范辦學的機構,可列入白名單。
有下列行為的,將被列入黑名單:
1.培訓資質方面。未經審批開展校外培訓,包括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以及其他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開展培訓活動。
2.培訓時間方面。和當?shù)刂行W校教學時間相沖突,線下培訓結束時間晚于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晚于21:00;占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3.培訓內容方面。培訓內容和進度存在“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等不良辦學行為等。
4.培訓材料方面。出現(xiàn)《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第八條所列12項情形;選用未經審核通過的正式出版物或培訓材料;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和違規(guī)選用境外教材等。
5.培訓人員方面。出現(xiàn)《校外培訓機構從業(y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所列11項情形;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聘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違規(guī)開展培訓等。
6.培訓收費方面。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一次性收費超過5000元,學科類培訓機構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使用本培訓機構培訓收費專用賬戶以外的其他賬戶或非本培訓機構賬戶收取預收費,預收費未全額納入本培訓機構培訓收費專用賬戶;不與培訓對象或其監(jiān)護人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不按照合同約定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辦理退費事宜;開具虛假發(fā)票或不開發(fā)票等。
7.日常管理方面。未嚴格落實校外培訓信息公示制度,公示內容不完整;未及時更新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jiān)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培訓信息、師資信息等。
評定結果每季度公布
縣級校外培訓主管部門每季度初開始評定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市教育局每季度末統(tǒng)籌匯總,并通過“福州教育”公眾號等平臺公布。
列入黑名單的機構積極整改,在限期整改期間可移出黑名單,并列入黃名單,待整改完成后可移出。
進入黑名單的機構將永久禁止參與學校課后服務。
黑白名單評定結果將直接影響年檢評價結果。當年進黑名單機構,年檢將評為“基本合格”;連續(xù)2年進黑名單機構,年檢將評為“不合格”。對年檢評定為“基本合格”的機構,相應主管部門將發(fā)出整改通知書,未完成整改的下一年度年檢評定為“不合格”;對年檢評定為“不合格”的機構,將按規(guī)定責令限期整改,并視情況依法給予停業(yè)整改直至吊銷辦學資質等處罰。(記者 林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