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但有一種酒駕或醉駕容易被忽視,那就是“隔夜酒”駕——不少市民認為當晚喝了酒,但經過一夜休息后應該沒事了,殊不知,這樣駕車也往往容易造成酒駕醉駕。近日,福州警方就查處一起這樣的案件。
近日,林某駕駛小轎車在連江縣鳳城鎮(zhèn)道路行駛,在等候紅綠燈時,與張某、錢某駕駛的轎車發(fā)生碰撞,造成3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交警經現(xiàn)場對駕駛人林某酒精測試儀吹氣,測值為48mg/100mL,已達到酒駕標準,故對此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我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以為睡了一個晚上,早上應該就沒事了!”面對交警,張某后悔不迭。
交警介紹,“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機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時間或一個晚上后,以為酒精已經代謝完畢,繼續(xù)開車,實際上處于“人醒了,酒沒醒”的狀態(tài)。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取決于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人的體質不同,酒精的代謝速度也不同。不僅人與人之間不一樣,即便是同一個人,酒精的代謝速度在不同的時間、環(huán)境下,也可能發(fā)生變化。因此,時常有駕駛人在當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為酒醒,在酒精沒代謝完的狀態(tài)下開車上路,最終導致酒駕。(記者 張鐵國 通訊員 陳宇航)
來源:福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