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鼓樓分局南街派出所接到轄區(qū)金店打來的電話,說有位顧客異常購買大量黃金。和一般顧客不同的是,這名顧客對黃金的品質(zhì)和樣式等概不關(guān)心,對店員的介紹也充耳不聞。隨后,南街派出所民警趕到現(xiàn)場,將這名涉嫌為電詐團伙轉(zhuǎn)移贓款的男子當場抓獲。
購買黃金怎么就變成洗錢犯罪了?
繼續(xù)往下看↓↓
當天中午,這名男子匆匆走進金店。他包裹嚴實,出手闊綽。面對店員的介紹,他不還價,也不挑選款式,期間還一直用手機,與他人保持交流,仿佛在“等待指令”。結(jié)賬時男子不斷催促店員,盡快完成交易。
“正常情況下,很少有人這樣‘掃貨’。”男子的行為很快引起了店員的警覺,隨后報了警。

“你買這么多黃金做什么用?”面對民警的問詢,該男子神情緊張、眼神閃爍,一會說自己購買黃金是用于投資,一會又說是給妻子女兒的禮物。當民警進一步詢問男子是否認識手機上的匯款人時,做賊心虛的他更是準備當場逃跑。

“這個賺錢的門路,是一名網(wǎng)友推薦給我的。只需要幫忙代購黃金,再將黃金放在指定地點,就可以賺取傭金。”雖然心里清楚,這不是正常的“黃金代購”,但男子還是被這種輕松的賺錢方式所吸引,卻不料被民警當場抓獲。

經(jīng)查,這名男子購買黃金所用的錢款均為電信詐騙所得。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和正常顧客相比,“TA們”在購買黃金時,會表現(xiàn)出以下異常:
1.一般只用銀行卡購物;
2.購買量大,不像一般人那樣買一兩件就夠;
3.對于店員的介紹、推薦等一概不理,對黃金的含金量、樣式等不聞不問,來了就買,買完就走;
4.購物過程中,表現(xiàn)得緊張、著急、焦慮,一直使用手機與他人交流。
警方提示:按照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chǎn)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zhuǎn)移、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近年來電信詐騙日益猖獗,各種新型犯罪手段更加隱蔽,充滿迷惑性。通過購買大宗高價保值物品洗錢,是電詐犯罪分子的常用手段。需要廣大群眾擦亮眼睛,提高辨別能力,識別違法犯罪行為!
來源:福州公安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