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頭巷尾,你或許遇到過所謂的“算命大師”,聲稱能為你指點迷津、消災解難。然而,“消災”的背后,往往暗含“破財”的風險。近日,臺江法院就審理了一起以“算命消災”為由的團伙詐騙案件。
近年來,被告人江某、陳某伙同他人常常定期前往福州各大醫(yī)院門口,擺上路邊攤算命,借此騙取他人財物。江某、陳某扮演算命大師,同伙充當“托”在旁烘托氣氛或望風。
在擺攤的同時,被告人還時常向過路市民以特定話術,哄騙其近期內(nèi)有災禍,將其帶至算命攤旁,再通過幫腔者起哄、機關道具等方式營造恐慌氣氛,誘導被害人掃碼支付高額香火錢以消災解難。
“被害人多為病人或親屬在院內(nèi)治療的中老年人,香火錢少則333元,多則999元。”臺江法院法官介紹,成功收到錢款后,該團伙便會以各種迷信說辭要求被害人背對著自己離開算命攤,其成員則趁機逃離,事后再依照約定比例進行分成。據(jù)統(tǒng)計,該團伙成員累計查實詐騙金額達30余萬元。
最終,臺江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江某、陳某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決江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團隊其余人員也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七個月不等,并處罰金若干。
臺江法院法官表示,不法分子常常利用被害人生活失意、時運不順意圖尋求心理寄托的契機,以“算命驅(qū)邪”“轉運消災”等噱頭實施詐騙行為。希望廣大群眾崇尚科學真理,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同時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不隨意向他人轉賬或支付費用。如遇緊急或可疑情況,及時報警求助,牢記“有病去醫(yī)院、遇難找警察”,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記者 阮冠達)
來源:福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