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5月21日訊 據網友@妖孽先生爆料:5.20,應某友之邀,本著失戀的心情,到50米路某娛樂場所喝酒。喝到三點,看他沒要走的意思,差不多,我就一個人先告辭了。剛走出門口,發(fā)現(xiàn)隔壁另一娛樂場門口地上躺一個人,沒多久警車趕到,將雙方帶走。后來聽說,被打成熊貓眼的人,只是因為給旁邊一桌不認識的女的敬了酒,然后出門就被打了。5.20的夜晚還是真火爆,幸好本妖沒搭訕的習慣。
魚友評論:
魚友“晨寧”:我只能說,沒事最好不要去這種地方,這地方一般都是阿溜阿勒。都是那些喝點酒就想鬧事的人。
魚友“ 大雨-大雨”:沒事你看什么熱鬧,小心擦槍走火。
魚友“李銀河”:不就是敬杯酒嘛,沒喝酒的時候估計也根本不把這當事,真是酒壯慫人膽。
魚友“licaixin”:被打黑眼圈的,其實只要自己抓下巴3cm的口子,哈哈,就是刑事案件了,絕對對方吃不了兜著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