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22日訊(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楊文)從7月1日開始,凡是符合條件的外省居民可在閩異地申請換領、補領身份證了。昨日,導報記者從省公安廳核實了該消息的真實性,目前,我省公安部門正在積極準備,確保該項便民措施如期落地,但具體的實施城市尚未公布。
這是我省去年實施省內居民異地辦理身份證后,進一步便民舉措。根據(jù)公安部的統(tǒng)一部署,從7月1日開始,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將啟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福建也在新政實施范圍內,離開戶口所在地在閩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就學、居住的公民將可以異地申請換領、補領身份證。
值得關注的是,并非所有的人群都可以異地辦理身份證,申請辦理者要求:曾在福建省公安機關采集過身份證指紋信息;暫住福建且已辦暫住證(居住證)或暫住登記。而以下兩類人群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
導報記者了解到,這兩類人群,主要包括有:一是因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
此外,需要明確的是,從7月1日開始,僅是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開始身份證異地辦理。全國范圍全面實現(xiàn)身份證異地辦理則需要等到2017年7月。
據(jù)悉,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按照“居住地受理-原籍地審核簽發(fā)-居住地制作發(fā)放”的流程進行。身份證異地受理的周期和費用不會有任何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