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掃黑除惡正在進行。4日,福建省再度通報1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典型案件。該案件之“典型”不僅在于依紀依法對28名黨員干部作出嚴肅處理,更在于涉黑涉惡的兩名主犯是一父一子,竟然分別是福州市下轄的福清市原人大代表與原政協(xié)委員。
經查,林德發(fā)系原福清市人大代表,林風(林德發(fā)之子)系原福清市政協(xié)委員、陽下街道北林村原村主任,依托經營組織,糾集“兩勞”釋放人員、無業(yè)閑雜人員等,橫行鄉(xiāng)里、惡霸一方,涉嫌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濫伐林木、尋釁滋事、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行賄等多起違法犯罪案件。福清市林業(yè)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官國忠和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導員林洪、福清市陽下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林澤新等黨員領導干部,在林德發(fā)、林風父子利益誘惑、感情投資等拉攏腐蝕下,充當其“保護傘”,為林氏父子巧取豪奪推波助瀾。
據(jù)福州官方通報,該案件已取得階段性成果。該案涉及數(shù)十名黨員干部及相關人員,其中有6人主動向專案組交代問題。截至目前,已依紀依法對28名黨員干部作出嚴肅處理。其中,對福清市林業(yè)局原局長官國忠、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導員林洪、福清市陽下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林澤新、福清市林業(yè)局林政資源管理科原科長劉勇俊等4人處以開除黨籍處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掃黑務必除“傘”,懲惡務必反腐。福建省紀委監(jiān)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踐行“五抓五重”要求,為打贏掃黑除惡攻堅戰(zhàn)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該負責人表示,強化舉措,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與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結合起來,與抓好村級組織換屆人選審核工作結合起來,拓展問題線索來源,加強督辦督查,快查快結、除惡務盡。
目前,福建省多地均積極開展打黑除惡。廈門市發(fā)布“掃黑除惡”線索舉報獎勵。根據(jù)提供黑惡勢力犯罪、“保護傘”線索所起作用的不同情況,將分別給予獎勵,其中:屬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獎勵5萬-10萬元(人民幣,下同);屬惡勢力團伙的,獎勵1萬-5萬元;屬充當“保護傘”的犯罪嫌疑人的,獎勵5000元-3萬元;公安機關根據(jù)舉報線索抓獲黑惡勢力團伙成員的,最高獎勵1萬元。
就在一周前,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重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2011年起,在寧德福鼎市山前街道百勝新區(qū)的開發(fā)過程中,以被告人張德星、張德齊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打砸不服從管理的運輸車輛、開槍唬人及作勢擺場等方式鞏固組織權威,控制百勝新區(qū)土方、石渣等建材的運輸和供應,并打壓其他競爭者,從而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將獲得的經濟利益用于豢養(yǎng)組織成員。
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出,該案涉案人數(shù)33人,涉案金額2000多萬元,是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福建宣判的第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經過審理,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多重罪名,分別判處張德星、張德齊有期徒刑20年、19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12名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定罪的被告人,以及其他團伙成員,分別根據(jù)具體罪責判處14年至兩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