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9月1日訊(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林芹 實習生 倪琦)昨日,福建省教育廳發(fā)布《關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級學生課程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我省從2018級高中學生開始進入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我省高考將實行“3+3”模式,今年起,高一新生不分文理科,高考總成績改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全國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的成績。其中,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可選其一計入總分。另一部分是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從6門科目中選出3門,計入高考總分。6門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種。
省教育廳明確,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修Ⅰ、選修Ⅱ三類課程構成。其中選修Ⅰ課程包含選修Ⅰ(A)和選修Ⅰ(B)兩個部分。
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規(guī)定課程,以及地方或學校開發(fā)的課程。體育與健康由11學分調整為12學分,高中三個學年必須每周至少安排2節(jié),并提供模塊供學生自主選擇;新增的1學分課時應重點用于綜合防控近視,可通過健康知識教育與運動技能教育相結合形式進行。
普通高中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guī)定課時學習并考核合格,方可獲得相應學分。學生畢業(yè)的學分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116學分,選修Ⅰ課程不少于22學分,選修Ⅱ課程不少于6學分。
省教育廳還規(guī)定,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在省級確定的考試安排表中選擇參加相應學科的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