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28日訊 據福州日報報道 26日,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于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稱,將提高省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經費,探索歷史建筑保護樓長制。
據了解,在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我省實施了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程,從2015年至今,對38名年齡在70周歲以上或不到70周歲但體弱多病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進行搶救性記錄。下一步,我省將建設和完善省、市、縣三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綜合宣傳展示館,提升建設數據庫平臺,改善非遺保護、傳承、利用的設施條件;提高省級代表性傳承人的補助經費,并持續(xù)推進70周歲以上或身體欠佳的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的搶救性記錄工作,條件許可逐步擴大到省級代表性傳承人。
在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和傳統(tǒng)村落保護方面,我省已普查掌握全省“家底”,初步建立了國家、省、市、縣四級保護名錄。全部名城、60%街區(qū)、70%名鎮(zhèn)名村、90%國家級傳統(tǒng)村落均已完成保護規(guī)劃編制。2014年來,累計扶持75個名鎮(zhèn)名村和傳統(tǒng)村落保護發(fā)展,全省累計投入保護發(fā)展資金430億元以上推動保護修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