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給予我省第七批援疆和第十一批援寧工作隊記集體二等功獎勵的決定
閩政文〔2021〕216號
各市、縣(區(qū))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2017年至2020年期間,我省第七批援疆和第十一批援寧工作隊圓滿完成各項對口支援和東西部扶貧協(xié)作工作任務。兩支工作隊伍牢記省委和省政府的重托,堅持對口幫扶、互動聯(lián)動、共同發(fā)展,艱苦奮斗、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求真務實、開拓創(chuàng)新、不辱使命,取得良好的業(yè)績,得到當?shù)攸h委、政府和廣大群眾的高度評價。
為弘揚第七批援疆和第十一批援寧工作隊的奮斗精神,推動對口支援和東西部扶貧協(xié)作深入開展,鼓勵干部到艱苦地區(qū)建功立業(yè),省政府決定,給予我省第七批援疆和第十一批援寧工作隊各記集體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記功獎勵的單位和個人再接再厲,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求真務實的作風做好各項工作,為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fā)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附件:1.福建省第七批援疆工作隊人員名單(共302人)
2.福建省第十一批援寧工作隊人員名單(共22人)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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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福建省第七批援疆工作隊人員名單(共302人)


附件2
福建省第十一批援寧工作隊人員名單(共22人)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