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8月4日訊 據福建日報·新福建APP綜合報道 日前,南平、莆田、福州、寧德發(fā)布一批人事消息。
南平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鐘文龍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南平市公安局局長職務;任命洪永新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南平市公安局局長。
二、免去黃拔榮的南平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任命丁貴生為南平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局長。
三、免去王沖的南平市自然資源局局長職務。
四、免去陳建新的南平市審計局局長職務。
五、免去吳發(fā)勝的南平市民政局局長職務;任命蘇建旗為南平市民政局局長。
六、免去周靖的南平市水利局局長職務。
七、免去黃艷珠的南平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任命余洲為南平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八、免去詹旭斌的南平市統(tǒng)計局局長職務;任命詹仁光為南平市統(tǒng)計局局長。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潘冬英為南平市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
二、免去吳芬菲的南平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命連大松為南平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李騰辭去南平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有關規(guī)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因工作變動,接受李騰辭去南平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報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備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潘冬英代理南平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決定
?。?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第九條規(guī)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經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提請,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南平市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潘冬英代理南平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任命劉子華、黃麗英為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任命徐海蓉為南平市人大常委會監(jiān)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8月2日,南平市政府網站也發(fā)布了一批人事任免通知:
任命李春為南平市行政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任命李碩聞為南平市人民政府信訪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任命劉斌為南平市醫(yī)療保障局副局長。
免去劉志華的南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總工程師職務。
任命劉志華為南平市林業(yè)局副局長。
任命陳昶為南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陳煒為南平市商務局副局長。
任命朱忠勇為南平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任命楊建平為南平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任命吳輝為南平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
任命譚樹龍為南平市數字發(fā)展中心主任。
原南平市數字福建閩北工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職務自然免除,不再辦理免職手續(xù)。
任命譚樹龍為南平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劉建斌的南平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詹旭斌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任命王曉、李曉華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免去黃信敏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張立明的南平武夷集團有限公司科技副總經理職務。
免去鄭瑩詩的南平市人民政府信訪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葉永青的南平市林業(yè)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范賢才的南平市商務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陳可興的南平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艾琴、蔡榮洋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