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20年1月上旬在南平市建陽區(qū)召開,會期3天。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和審議南平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南平市2019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及2020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南平市2020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審查和批準南平市2019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南平市2020年市本級預算;聽取和審議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其他事項。
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19年11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江朝海為南平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二、免去林有福的南平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lián)絡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陳樺為南平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lián)絡委員會主任。
三、免去黃志英的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南平市人大常委會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主任職務。
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黃志英辭去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19年11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規(guī)定》第八條規(guī)定,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鑒于任職年齡原因,接受黃志英辭去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