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5月5日訊 據(jù)福建日報-新福建客戶端報道 “酒后不開車、開車找代駕”如今已逐漸發(fā)展為一種社會共識。在“五一”小長假的最后一天,仙游交警查獲了一起令人咂舌的醉駕案件——喝了酒的當事人在代駕任務完成后,竟自行啟動車子,被民警逮了個正著。
5月4日凌晨,仙游交警大隊榜頭中隊民警張華文正在開展夜間巡邏執(zhí)勤,巡至榜頭鎮(zhèn)望厝村路段時,發(fā)現(xiàn)遠處一輛橙色小型越野車正穩(wěn)穩(wěn)停下,一位代駕小哥從車上下來,在關閉后備箱后騎車離去。這本是十分平常的一幕,張華文正欲離開,可這部越野車突然亮燈并開始向前行駛,這一下點燃了他的職業(yè)敏感——駕駛員八成是酒駕了。
張華文駕著警車上前,在越野車開出5、6米的距離后,攔住該車進行盤查。搖下車窗,駕駛員神色慌張,同時一股濃重的酒氣由車廂內(nèi)飄散而出。張華文對其進行酒精快速檢測,檢測儀閃爍刺眼的紅色。后經(jīng)吹氣檢測及抽血鑒定,駕駛員賀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達到121.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賀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原來,當天賀某在結(jié)束聚餐返家時,已呼叫代駕為其駕車并到達家樓下,但因嫌棄代駕小哥“技術不好,車停得不夠標準”,在代駕小哥提出重新停車的情況下,賀某執(zhí)意讓小哥下車,打算“自己來”,結(jié)果正面迎上了巡邏中的警車。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總是有不少人僥幸認為“不會那么巧碰上交警”,有的認為“就開一小段,不可能出事”,這絕不是可以逞英雄、拿命賭的事情。大家記住,只要喝酒了,就不能開車!對自己負責,對身邊人負責! (記者 陳漢兒 通訊員 林晨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