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8月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郭冰德 通訊員 莊凌龍 吳維鵬)安海“保安哥”跳水勇救13歲輕生女孩的事跡,備受稱贊。8月3日上午,泉州晉江市公安局向他頒發(fā)了證書,他的行為被晉江警方正式確認為見義勇為。
今年40歲的蔣自傳是四川宜賓人,在安平公園當保安2個多月。7月4日晚10時許,他正準備到治安巡邏點交接班,突然聽到公園演藝島有人呼救:“救命,這邊有人跳河自殺了。”他便趕緊趕往事發(fā)地點,并在沿途經(jīng)過巡邏點時呼喊其他隊員一同前往。
蔣自傳到達演藝島時,水面上已完全看不到跳水人的蹤跡,欄桿內(nèi)只留著一部手機。顧不上脫掉上衣,他便跳入水中,順著群眾所指的方向游去。在水中搜尋了約半分鐘,蔣自傳找到了完全沉入水中且已失去意識的輕生女孩,將其拖出水面送到岸邊,并在另兩名保安員的幫助下,將其扶上岸。
女孩被救上岸后,蔣自傳和同事急忙對女孩采取急救措施,讓女孩將嗆進的河水吐出。經(jīng)過了約二十分鐘的急救,女孩逐漸恢復意識。
經(jīng)民警了解,女孩叫石某,今年13歲,是重慶人。女孩想回老家念書,被父親拒絕,由此兩人產(chǎn)生爭吵,女孩一時想不開便跳水輕生。
晉江警方相關負責人介紹,事發(fā)當日,蔣自傳不顧個人安危、英勇救人的行為值得肯定與學習。經(jīng)過審查核實,根據(jù)《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三條的規(guī)定,將其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當日,晉江市見義勇為協(xié)會會長陳永聰向蔣自傳頒發(fā)了見義勇為確認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