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10日訊 據(jù)閩南網(wǎng)報道 愛好文玩的小鄒網(wǎng)上買了一顆“大貓牙”,結果沒多久,森林公安便找上門了。
昨日,鯉城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生效,小鄒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就因買了這顆“大貓牙”,小鄒被判緩刑
海都記者調(diào)查了解到,近幾年,在公安部門的持續(xù)打擊下,“大貓牙”等瀕危野生動物制品已基本在淘寶等公開平臺消失,但私下通過微信買賣卻屢禁不止。
小鄒說,買了以后才發(fā)現(xiàn)這東西太大不好戴,便找文玩的朋友幫忙弄了條繩子放手上玩,有懂行的朋友看到后說這可能是虎牙,他便向唐某詢問,唐某一直堅持說是“大貓牙”。小鄒說,他表示不是很喜歡,想便宜點退還,可對方看過照片后卻說沒法退,小鄒只能把牙丟在家里。
去年7月6日,泉州市森林公安局通過線索找到小鄒,小鄒承認購買事實并主動交出“大貓牙”。8月22日,小鄒投案自首。
經(jīng)司法鑒定,“大貓牙”屬于哺乳綱食肉目貓科動物的犬牙,但無法確定具體物種,也無法進行價格評估。最終,鯉城區(qū)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對小鄒做出如上判決。
在淘寶,記者用關鍵詞“大貓牙”、“虎牙”等搜索發(fā)現(xiàn),所有商品都標注有“仿”或者“骨粉壓制”,價格卻是千差萬別,高的幾萬元,低的僅十幾元。一位淘寶賣家稱,自己所賣“大貓牙”實為藏獒牙,真正的“大貓牙”沒人敢賣,因為犯法,上傳都傳不了,因此只能冠名“仿”或者“骨粉壓制”。記者了解到,不少網(wǎng)絡賣家或文玩商便是通過這種曲線方式出售野生動物制品,再通過微信轉賬等方式,以其他名目完成交易,規(guī)避法律制裁。
記者注意到,在司法鑒定書中,只能確定“大貓牙”為哺乳綱食肉目貓科動物犬牙,并無法確定物種和價格,法院如何量刑?
辦案法官說,鑒定意見書顯示,根據(jù)《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CITES)附錄(自2013年6月12日起生效)規(guī)定,貓科動物所有種Felidae(除被列入附錄1的物種)均列入附錄2,也就是說,該貓科動物保護級別至少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2以上,因而也就犯罪。(海都記者 陳紫玄 通訊員 王志平 王文鑫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