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虛榮心作祟跟風買車 小伙無力還貸持刀搶劫獲刑
臺海網(wǎng)6月2日訊 據(jù)海峽網(wǎng)報道,因看到周遭朋友紛紛買車,虛榮心隱隱作祟,跟風買車后,車貸到期卻沒錢還,90后小伙江某竟鋌而走險,持刀到賓館搶劫。
昨日,記者從南安市法院獲悉,江西男子江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該判決于昨日生效。
2016年12月的一天凌晨,25歲的江某駕駛一輛摩托車來到南安市侖蒼鎮(zhèn)某賓館,戴上事先準備好的鴨舌帽、口罩進入該賓館。前臺處,工作人員譚某正在值班。江某左顧右盼發(fā)現(xiàn)沒什么人,便掏出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架在譚某脖子上,威脅譚某交出身上財物,并將前臺抽屜打開。
江某將譚某身上的手機以及抽屜里價值610元的香煙和現(xiàn)金2700元搶走后,便倉皇逃離現(xiàn)場。當天,江某在南安市侖蒼鎮(zhèn)輝煌路一租房內(nèi)被民警抓獲歸案。
“我知道錯了,真的非常后悔。”庭審期間,江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據(jù)江某供述,他自己也有份正經(jīng)工作,之所以鋌而走險搶劫,是因為見身邊的朋友紛紛買車,很是眼紅,于是跟風貸款買車,但貸款超出了他的經(jīng)濟承受能力。2016年12月20日左右,車貸到期但工資還沒發(fā),他還不上貸款,又因手機丟失,江某突然心生邪念,想著去搶部手機,順道搶點錢用,結果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案發(fā)被抓后,江某家屬將搶劫所得退還給被害人。
經(jīng)南安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刀采用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最終作出如上判決。(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 陳澍杭 林小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