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8月9日訊 據(jù)福建公共頻道報道,給孩子上戶口,是一件尋常事,家長們只要拿著結(jié)婚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等相關(guān)證件,到派出所辦理,就可以了。但居住在石獅市鳳里街道的許某,卻因為給自己孩子上戶口,而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這其中的蹊蹺,就出在一本“出生證”上。(石獅臺 陳汝琳 陳敏明 通訊員 黃冬霞)

早在2013年,許某就曾帶著孩子的出生證,到石獅市公安局鳳里派出所辦戶口。因為孩子的出生證是外省的,當(dāng)時,戶籍民警還特意和當(dāng)?shù)蒯t(yī)院進行了核實??墒窃诮衲?月份,民警回訪時,卻發(fā)現(xiàn):小孩的出生證,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