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認為責任應由肇事方承擔,涉事外賣公司則認為是護理不周導致 司法調解中心:不能要求交通肇事行為侵權人承擔老人死亡的賠償后果
臺海網5月11日訊 據東南早報報道,老人過馬路時被外賣小哥的電動車撞倒,經檢查左小腿骨裂,臥床休養(yǎng)期間,老人意外地從床上摔下,家屬發(fā)現時老人已經身亡。家屬認為外賣公司應該對老人的死亡負責,表示老人是被車撞傷才會從床上摔下致死;而外賣公司則認為,他們的過錯在于撞倒老人,與老人從床上摔下是兩碼事,不應全由他們負責。
這件事的責任到底應該由誰負?南安市司法局聯合調解中心日前就此案進行了調解。
老人意外身亡 責任歸屬引爭執(zhí)
不料,2月19日,吳某的老伴回家時看到他躺在地上,臉朝下,已沒氣了。當天,家屬得知情況后即報警,警察勘查現場后排除了他殺可能。
吳某的家屬認為,吳某的死亡與被電動車撞倒脫不了干系,因身體受損老人才會從床上摔下死亡,故向外賣公司索賠10萬元。而外賣公司則認為,他們的過錯在于撞倒了老人,與老人摔落床無關,結合老人過世的實際,出于人道主義,愿意增加補償至6萬元。
雙方一時談不攏。5月2日,雙方當事人到南安市司法局聯合調解中心申請調解。
七旬老人 被外賣電動車撞骨裂
要說這件事,還得從1月26日中午12時說起。當時75歲的吳某走在路上,突然被一輛送外賣的電動車撞倒了,當時就倒地不起。送醫(yī)檢查后發(fā)現,老人左小腿有骨裂現象,醫(yī)生建議他要么打石膏,要么做手術。
吳某雖然上了年紀,但平時身體還算硬朗,考慮到送外賣掙的也是辛苦錢,加上自己平時喜歡到處走走,因此醫(yī)生的兩種建議他都沒有采納。經朋友介紹,吳某去看了老中醫(yī),并拿了些草藥在家自己敷。休養(yǎng)期間,外賣公司管理人員去看過老人,并就賠償問題征求老人意見。老人及其家屬表示,敷了草藥腿已消腫,認為病情并不嚴重,想再觀察一下病情,視后期情況再談賠償問題。
外賣公司 補償老人家屬8.5萬元
調解中心的調解員李志乾介紹,要確定人身損害賠償責任,需要4個條件,即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有違法行為、有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本案中雖然發(fā)生交通事故在先并致死者受傷,但導致老人死亡的原因并非交通事故,而是疏于護理導致的二次傷害。因此,本案不符合上述構成要件,依法不能要求交通肇事行為侵權人承擔老人死亡的賠償后果。
經調解,最后以外賣公司補償老人家屬8.5萬元達成協議。
據了解,南安市聯合調解機制已實行多年,如果您有糾紛需要調解,只需到所在鎮(zhèn)司法所的調解中心登記申請即可。登記之后,調解員會主動與當事雙方聯系,在雙方都愿意調解的情況下,開展免費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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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七旬老人被電動車撞傷 養(yǎng)傷時摔落床意外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