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今年設立了110個家庭過期失效藥品集中處置“投放點”,但市民參與率還不高——
過期藥請別再隨意丟棄

工作人員在藥店顯眼位置張貼“回收點”的提示標志。
臺海網9月27日訊 據泉州晚報報道,如今,幾乎每個家庭都備有一個小藥箱,以備不時之需。不過時間一久,一些藥品也會過期。對于過期失效藥品,不少市民會直接當做垃圾處理。殊不知,這樣的舉動會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不小危害。今年,泉州在全市范圍內選定110家藥店,作為家庭過期失效藥品集中處置“投放點”。然而,記者調查發(fā)現,市民的參與率并不高,隨意丟棄過期失效藥的現象依舊普遍。
走訪 集中處置“投放點”遇冷
今年6月底以來,泉州在全市范圍內選定了110家藥店,作為家庭過期失效藥品集中處置“投放點”,市民可將過期失效藥品送至“投放點”統(tǒng)一進行銷毀。新舉措實行以來的運行情況如何?記者走訪發(fā)現,“投放點”的藥店均在醒目位置,設置了投放箱并張貼了相關標志。不過,市民投放的意愿并不高,投放箱里,家庭過期失效藥品不多,有些投放箱甚至空空蕩蕩。
市區(qū)祥遠路一家家庭過期失效藥品集中處置“投放點”,門口張貼著醒目的標志,投放箱放在藥店里面,記者看到,投放箱里已經投放了一些過期藥品;市區(qū)南淮路的一處“投放點”,投放箱放在藥店外面的標志下,偌大的回收箱里面空無一物……記者走訪了市區(qū)20多家的“投放點”,超過半數的投放箱是空的,其他的投放箱內,過期藥品也不多。
近日,在市區(qū)田安路一處“投放點”,市民林阿婆把一盒過期的感冒藥交給藥店工作人員,藥店售貨員為她登記投放藥品的名稱、生產廠家、規(guī)格、數量、批號、有效期、送交人姓名、聯系電話、門店經手人等內容后,將過期藥品放進投放箱。
“以前過期藥都是直接扔進垃圾袋,和其他垃圾一起扔了。”林阿婆說,以前沒有回收點,也不知道去哪里處理這些藥,現在可以集中處理,也算為環(huán)保出一份力。
泉州鷺燕大藥房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部分藥店開啟了回收家庭過期失效藥品活動,不過,參與的市民比較少。今后,公司將開展更多便民服務和過期藥品危害的科普宣傳,倡導消費者愛護環(huán)境,不隨意丟棄過期失效藥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