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擠下12名孩子的“黑校車”被查獲 鯉城交警大隊供圖
臺海網(wǎng)6月21日訊 據(jù)東南網(wǎng)報道,一輛電動汽車擠下了12名孩子,有的孩子沒地方坐,甚至只能站著。日前,這一“黑校車”被泉州鯉城交警查獲,司機將面臨1萬元罰款。
6月18日,鯉城交警接群眾舉報,稱在池峰路附近看到一輛電動汽車搭載了滿滿一車孩子,看起來像是接送孩子放學的,覺得非常危險。
鯉城大隊五中隊民警接報后立刻前往巡查,在池峰路附近,執(zhí)勤人員果然發(fā)現(xiàn)一部白綠色的電動汽車在路上行駛,車后的玻璃上還寫著“服務(wù) 午托 晚托 全托”和招生電話等廣告信息。執(zhí)勤人員立刻上前將其攔停,一車的孩子們好奇地向外張望。
民警發(fā)現(xiàn),該車內(nèi)有四排座位,擠下了12名孩子,有的孩子沒地方坐,甚至只能站著。該車駕駛員黃某看到交警清點自己搭載的孩子數(shù)量,急忙解釋說自己是替補習班接送孩子,并表示“以后少載點”。
黃某并沒有意識到,自己駕駛這輛車接送學生屬于違法行為,黃某告訴民警,自己受雇于某興趣班,每日中午11點左右接送某小學的學生到興趣班上課,行駛距離一公里左右,因為覺得車輛行駛路程短,且提供接送服務(wù)能吸引更多生源,才心懷僥幸上路。
經(jīng)查,黃某所駕駛的這部電動汽車不符合國家標準,未登記上牌,更未取得校車資格,屬于“黑校車”。根據(jù)《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45條規(guī)定,黃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wù),交警部門依法扣留該機動車,黃某將面臨1萬元罰款。
交警提醒,低速電動汽車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嚴禁上道路行駛,更不能用于接送學生。孩子是一個家庭的未來,孩子的出行安全關(guān)系家庭的幸福,請勿讓孩子搭乘“老人代步車”(低速電動汽車),三輪摩托車、電動車和存在無牌、拼裝、達到報廢標準等安全隱患的車輛。鯉城交警將持續(xù)開展針對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行動,嚴查“黑校車”等隱患車輛,為孩子們的平安出行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