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24日訊 據泉州網報道 “打工賺錢慢,還是盜竊來錢快。”男子洪某從虛掩的側門入室盜竊金項鏈、金戒指,但更快的是警察的速度,案發(fā)當天洪某便落網。
2月19日上午,在晉江英林鎮(zhèn)陳山村,租戶李女士發(fā)現住處的一個抽屜被人翻動過,價值約6000元的金項鏈、金戒指,以及1000元現金被偷了。晉江市公安局英林派出所接警后介入調查,鎖定有盜竊前科的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當天下午5時許在陳山村將其抓獲。
洪某今年33歲,2017年10月因盜竊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據洪某交代,2月16日上午,他在陳山村閑逛,發(fā)現李女士的住處大門鎖著,但旁邊的一個側門虛掩著。于是,洪某從側門溜了進去,偷走了李女士放在抽屜里的金項鏈、金戒指和紅包。
民警介紹,洪某盜竊得手后,便直接拿著金項鏈和金戒指來到一家珠寶店,變賣了3600元。落網時,洪某身上只剩下1000元,其他贓款都被他花光了。民警到珠寶店追回了金項鏈和金戒指等贓物。
當被問及作案動機時,洪某說,打工賺錢慢,還是盜竊來錢快。目前,因涉嫌盜竊,洪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記者吳水保 通訊員莊凌龍 洪小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