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民政局下發(fā)《關于建立社會救助“一事一議”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臨時救助“一事一議”的基礎上,將該制度拓展至特困供養(yǎng)、低保、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工作。通過建立社會救助“一事一議”制度,推動泉州市社會救助領域改革創(chuàng)新,確保困難群眾“應救盡救”,進一步織密織牢民生保障網(wǎng)。
《通知》主要對建立社會救助“一事一議”制度的工作目標、工作原則、適用情形、執(zhí)行程序幾個方面進行了明確。
《通知》明確提出了“以人為本,應救盡救”“分級評估,分類研判”“寬嚴相濟,邊緣從寬”的工作原則,并認真對照社會救助管理權限,明確了鄉(xiāng)鎮(zhèn)(街道)級“一事一議”、縣級“一事一議”、市級“一事一議”的適用情形,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強化對個案的靈活處置,在縣級強化對共性問題的快速反應,在市級強化對政策導向的有效把握,市、縣、鄉(xiāng)三級合力提升社會救助工作實效,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通知》規(guī)范了“一事一議”工作流程,明確要求各級嚴格按照提出申請、會議召集、結果認定、跟蹤管理的執(zhí)行程序,切實從實際情況出發(fā),認真分析研判群眾存在的實際困難,通過集體會商研判將特殊困難對象或家庭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切實解決好困難群眾急難個案問題,對從寬對象落實從嚴跟蹤管理,夯實社會救助制度兜底基礎。
來源:泉州通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