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嬰兒飲食、病人服藥除外
據(jù)悉,《條例》中所指的軌道交通,是指地鐵、輕軌等采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系統(tǒng)。此外,規(guī)定福州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軌道交通運營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其所屬的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
記者注意到,《條例》明確,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禁止在車站付費區(qū)及列車車廂內飲食,除嬰兒飲食、病人服藥外,違者由軌道交通運營部門予以勸阻、制止,對不服從勸阻、制止的,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此外,禁止擅自從事銷售活動、攬客拉客等行為,對不服從勸阻、制止的,也將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