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2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 昨日,福州市旅游局公布了七項旅游惠企惠民政策。
其中一項政策提出,鼓勵旅游景區(qū)開展品牌建設(shè)。對被評定為國家3A、4A、5A的旅游景區(qū),分別給予5萬元、20萬元、100萬元獎勵。
另外六項新政策分別是:推出國內(nèi)入榕過夜旅游客源招徠獎勵;接待境外入榕過夜游客招徠獎勵;對福州市旅行社組接海峽旅游團隊或地接大陸赴臺返程旅游團隊給予獎勵;鼓勵龍頭旅行社開展整合營銷,對海峽旅游年度業(yè)績突出者最高給予150萬元經(jīng)費補助;鼓勵兩岸旅游企業(yè)共同培育“福州—馬祖”旅游目的地;鼓勵榕臺兩地旅行社開展兩岸青少年修學交流。
市旅游局在福州旅游網(wǎng)(http://lyj.fuzhou.gov.cn/)上公布了《惠企惠民政策辦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