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18日訊 據福州新聞網報道 本月初,年滿18周歲的阿辰(化名)和家人起沖突,從閩侯離家出走到福州市區(qū)流浪,因饑餓連續(xù)3次在鼓樓區(qū)一家便利店盜竊食品,價值30多元。阿辰被抓后,檢方認為他雖然涉嫌盜竊罪,但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而應當逮捕,存在一定的爭議。昨日上午,鼓樓區(qū)檢察院首次啟動逮捕案件公開審查會,綜合各方意見,檢方認為沒有必要逮捕阿辰。
阿辰身世可憐,剛出生3天就遭遺棄,被養(yǎng)父母收養(yǎng)。養(yǎng)父母對他疏于管教,因此他比較任性。在18歲成年前,他得知自己是養(yǎng)子的身世,更加自暴自棄,與家人產生矛盾。本月初,阿辰離家出走來到福州市區(qū),找不到工作,也不愿在親戚家停留,選擇在街頭流浪。
因為饑餓,阿辰3次進入一家便利店盜竊零食及飲料,價值30多元。阿辰被抓后,該案移送至鼓樓區(qū)檢察院審查逮捕。根據《刑法》相關規(guī)定,兩年內多次盜竊的,涉嫌盜竊罪。鼓樓區(qū)檢察院審查認為,阿辰雖然涉嫌盜竊罪,但他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而應當批捕,存在爭議。
昨日上午,鼓樓區(qū)檢察院首次啟動逮捕案件公開審查會,邀請鼓樓區(qū)人大代表、公安機關案件承辦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屬等人員參加。各方闡述了意見,阿辰的養(yǎng)父幾度哽咽,向被害人多次鞠躬道歉。綜合各方意見,檢察機關認為阿辰主觀惡性小,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現,且有監(jiān)管條件,得到被害人諒解,無社會危險性,沒有逮捕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