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女士的定金協(xié)議。
“之前一段時間會所的月嫂是我這配的,但現(xiàn)在我也沒在hello那做了,聽說他們搬遷到外省去轉行了。”羅姐告訴記者,過年那會她的確想接手會所,也參了點股,但“做了20多天我就退出來了,因為錢的事搞得不愉快,他們現(xiàn)在都還欠我錢”。
記者查詢到,福州欣安家政服務有限公司法人姓肖,此外有4個股東(包括林姓負責人)。今年8月,該家政公司經(jīng)營范圍變更為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仍是肖。
據(jù)其介紹,因為公司管理上問題,他去年五六月就辭職了。“我只是掛職法人,沒有股權的,具體事是其他幾個股東在負責,這事誰答應退錢,就找誰吧。”肖說,辭職后會所的經(jīng)營情況他就不知道了。得知公司成被告,他說,自己并不認識公司的幾個股東,“最初是朋友讓我借身份證注冊下,讓我去上班”。
記者也多次撥打林姓負責人電話,但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
律師說法:應雙倍返還定金
“林女士交付定金后,與該家政公司已經(jīng)達成該次服務的定金合同。在林女士孕期期間,家政公司‘人去樓空’,無法按約提供服務,屬履行不能,構成違約。根據(jù)《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該公司應該對違約行為負責,承擔違約責任,應雙倍返還定金。”福建知力律師事務所周林律師分析。
此外,對于肖姓負責人的說法,他表示,“肖姓負責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個法律與事實上的既成狀態(tài),應為公司對外的民事行為負責,即使如肖所說將身份證借與他人,對公司的行為毫不知情,那么也應當根據(jù)《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公司的運營和管理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司的股東應在有限范圍內承擔責任。”
周律師提醒,若福州欣安家政公司與法定代表人在法院裁判后不積極承擔違約責任,那么將會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這樣無論是對公司經(jīng)營還是法定代表人的個人生活都將會產(chǎn)生許多不利影響。
業(yè)內人士:挑月子中心注意三點
對于此事,省母嬰護理行業(yè)協(xié)會相關負責人表示,“hello月子會所的事,有所耳聞,不便多言”。
他告訴記者,目前福州月子中心總數(shù)不到10家,總量少,競爭不充分,整體水平成熟度低于北上廣深,但是近一兩年提升很快,少數(shù)幾家得到資本市場青睞,發(fā)展穩(wěn)健。
站在行業(yè)人角度,他提醒準爸媽們,在挑選月子中心的時候,注意三點:
第一,要挑選有品牌的月子中心,知名品牌總比沒有品牌有保障;
第二,注意月子中心的體制,股份公司的治理規(guī)范,總比有限公司和個體公司有保障;
最后,一定要實地考察,重點看護理,餐飲和服務三個方面的實際水平,然后跟老客戶交流,獲得最真實的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