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21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父親病逝,兒子向債務人追討父親生前借款,發(fā)現(xiàn)債務人偽造“收條”,一怒之下告上法庭。近日,閩清法院成功調(diào)解該案。
據(jù)了解,2014年楊某向許某借款2萬元,未約定還款期限。2015年許某去世,兒子小許多次向楊某催討借款未果,一紙訴狀將楊某送上法庭,要求其償還借款2萬元。
庭審中,楊某提供了一張自稱是許某寫下的3萬元“收條”,辯稱這筆借款早已還清。小許見此“證據(jù)”,立刻反駁楊某的說辭,稱在起訴前,曾多次向楊某追討借款,楊某從未提出已還款,不知“收條”從何而來?小許申請對“收條”進行鑒定。法官告知雙方當事人,若一方做偽證,不僅會敗訴,承擔鑒定費、訴訟費等費用,還將面臨罰款、拘留等處罰。
庭審結(jié)束后,楊某主動找到小許,坦白自己為逃避債務而偽造“收條”,以為死無對證,未曾想到偽造“收條”的后果如此嚴重,表示愿意與小許調(diào)解,將事情早點了結(jié)。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楊某同意分期將2萬元借款還給小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