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以下小孩騎共享單車 家長、平臺都要負責
不少網(wǎng)友在看到視頻后,都很惋惜,“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騎共享單車呢?”。而根據(jù)《道交法》第七十二條,禁止12歲以下的少年、兒童駕駛自行車上路。記者獲悉,被撞男孩年齡10歲左右。
此前,海都報也曾報道過,福州有不少未滿12歲的小孩,偷騎共享單車。這些孩子中有的是利用家長的身份證注冊平臺APP,使用共享單車。有的則是通過各種方法,破解共享單車車鎖,偷騎共享單車。
“現(xiàn)在放暑假了,路面上騎共享單車的小孩也越來越多。”福州市民李先生說,暑假開始后,他發(fā)現(xiàn)路面不少明顯不滿12歲的小孩,成群結(jié)隊的騎共享單車。這些孩子騎車穿行在車流中,讓人看了都捏一把汗。李先生呼吁,暑假開始,作為家長千萬不能放松對孩子的看管,尤其不能讓未滿12歲的孩子騎共享單車,避免發(fā)生意外。
福建閩君律師事務(wù)所卓文彬律師表示,對于12歲以下孩子騎自行車一事,家長要負起主要責任,加強對孩子的教導,不要讓孩子騎車,更不能幫孩子注冊共享單車賬號。此外,共享單車平臺,同樣要通過線上和線下的巡查,避免小孩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