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0月14日訊 據(jù)福州日報報道,記者13日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根據(jù)市委市政府統(tǒng)一部署,結合攻堅2017、交通治堵等重點工作,由市公安局、福州自貿片區(qū)、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建委等單位為各自發(fā)起單位,開展聯(lián)合懲戒工作。13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正式作為失信行為,納入個人不良征信記錄,實行多部門聯(lián)合懲戒,除了常規(guī)處罰外,還與個人信用、職業(yè)準入、車險等掛鉤。
13種嚴重交通違法 構成交通失信行為
警方介紹,構成交通失信行為的13種嚴重交通違法,具體為以下情形:
因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登記后,被公安交管部門撤銷駕駛許可或者機動車登記的人員、法人;
因在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過程中有賄賂、舞弊行為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的人員、法人;
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人及車輛所屬道路運輸企業(yè);
吸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及車輛所屬道路運輸企業(yè);
公路客運車輛、校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上的駕駛人及車輛所屬道路運輸企業(yè);
駕駛營運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規(guī)定時速20%或者駕駛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規(guī)定時速50%的駕駛人及車輛所屬道路運輸企業(yè);
長途客運車輛違反凌晨2時至5時禁行規(guī)定的駕駛人及車輛所屬道路運輸企業(yè);
被吊銷駕駛證的人員;
因記滿12分被降級的駕駛人;
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的人員及其所在的道路運輸企業(yè);
因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的道路運輸企業(yè)及有關責任人員;
在有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負有同等以上責任的駕駛人及其所在道路運輸企業(yè)。
5種模式聯(lián)合懲戒
交警人士告訴記者,上述13種交通失信行為,除了接受公安機關根據(jù)道交法進行處罰外,還與個人信用、職業(yè)準入、車輛保險等掛鉤。懲戒處罰有以下5種:
交通失信信用信息在公安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等互聯(lián)網(wǎng)公開公示,包含被處罰人姓名及其駕駛車輛所屬企業(yè)名稱、法人姓名等信息。
對從事客貨運、危險品運輸、校車駕駛人有較重或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實施相應懲戒。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以及有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客運駕駛人,嚴格依法處罰并通報企業(yè)解除聘用。
渣土運輸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駕駛人有較重或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由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門通報所在單位,予以內部處罰、轉崗或解除聘用。
供保險費率厘定時審慎性參考。將失信當事人的失信記錄作為辦理車輛保險業(yè)務及厘定相關費率的參考,對其采取提高費率、實行最高費率或增加風險費率、附加條款等措施。
供金融機構融資授信時審慎性參考。將失信當事人的失信記錄作為金融機構對失信當事人融資授信的參考,進行必要限制。
據(jù)悉,目前,上述前3種懲戒措施已經在實施,后2種已在和福建保監(jiān)局、福建銀監(jiān)局、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部門研究推進。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13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發(fā)生1次的,構成較重交通失信行為,懲戒有效期2年,懲戒起始日期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計算。懲戒期內發(fā)生2次(含)以上的,構成嚴重交通失信行為,懲戒有效期延遲至5年。期滿系統(tǒng)自動修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