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16日訊 據福州日報報道,昨日,記者從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15日起,繳存職工在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服務窗口辦理貸款和提取兩項業(yè)務時,只需出示身份證原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據了解,貸款和提取兩項業(yè)務占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九成以上的業(yè)務量?,F在繳存職工在辦理這兩項業(yè)務時,改由柜面工作人員通過身份證識別儀自行打印身份證件或自行復印身份證件存檔即可,并且也不收取繳存職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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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福州辦理公積金貸款和提取不用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