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日凌晨1時,晉安交警在琴亭高架橋下夜查酒駕。
臺海網(wǎng)9月22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記者 林春長/文 陳暖/攝) 前晚至昨日凌晨,福州晉安交警大隊在轄區(qū)琴亭高架橋下環(huán)島開展夜查酒駕行動,查獲兩起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20日晚9時多,晉安交警大隊民警到場開展整治。當晚9時46分,一輛車牌號為閩AR336J的小車在檢查點被攔下。經(jīng)酒精測試,司機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9mg/100ml,達到酒后駕駛標準。
沈某表示,當晚聚餐喝了一瓶啤酒,事后喝了不少水,自認為酒意已退不想叫代駕,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回家,沒想到當場被查。民警依法對沈某處駕駛證扣12分,扣證6個月以及罰款1000元處罰。
當晚22時許,民警又查處一起醉駕行為。閩A605BR小車駕駛員謝某現(xiàn)場接受酒精測試時顯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91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隨后民警將其帶到醫(yī)院進行抽血,最終結(jié)果顯示,謝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103mg/100ml,確認屬于醉酒駕駛。
據(jù)了解,謝某當晚和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當時一名沒喝酒的朋友駕駛他的車,朋友在福飛路與三環(huán)路附近下車回家。家住西園一帶的謝某發(fā)現(xiàn)距離自己家已不遠,嫌叫代駕要等很久,便自己駕車回家。
謝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面臨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