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12月22日訊 (通訊員 劉瑞芳 記者 楊艷娜)看到同事因瑣事打架,好心勸架,可勸架不成,一時性急,揮拳將同事打成輕傷。12月15日,南靖縣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黃某提起公訴。
黃某、沈某和林某3人均是南靖縣某混凝土公司工地同一班組的作業(yè)工人。今年9月20日18時許,工作完后,由沈某到混凝土車上拿盒飯吃。由于當(dāng)天中午沈某和林某有過矛盾,拿來盒飯的沈某就多嘴說了句“早知道林某不在,就不用多拿一份飯,拿了喂狗”。
不料,林某剛好在他的背后,兩人因此爭執(zhí)起來,林某將沈某壓在地上。這時,黃某就上來勸架,要拉開林某,誰知沒能拉動,黃某一時性急,就揮拳打向林某右側(cè)臉頰。經(jīng)鑒定,林某傷情為右側(cè)顴弓骨折,屬于輕傷二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