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4月2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曾炳光 通訊員 魏明東陳藝勇)南靖一對小年輕還未到結婚年齡,就在農村辦起婚宴?;楹髢蓚€月,“新娘”外出打工不回,“新郎”一怒之下將她告上法院,要求退還彩禮。
2013年11月,南靖縣19歲的小蔡與鄰村17歲的小莊確立了戀愛關系。接觸一段時間后,兩人決定結婚。小蔡一家按照農村風俗,付給小莊彩禮90000元及金項鏈、金手鏈、金戒指、金耳環(huán)等金首飾。去年7月,雙方父母在村里為兩人辦了結婚儀式。
婚后不到兩個月,“小兩口”常常為瑣事吵架。2014年9月,小莊離家出走,外出打工。小蔡多方聯系小莊請求其回家都遭到了拒絕。
一氣之下,今年1月21日,小蔡一家將小莊告上法院,要求退回彩禮。
昨日,海都記者獲悉,在南靖法院的調解下,女方同意退回彩禮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