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7月22日訊(通訊員 漳消宣 記者 盧婷雯)近日,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隊組織監(jiān)督執(zhí)法人員在全市范圍開展火災隱患排查集中行動,四家單位場所因存在火災隱患被處罰。
漳州市龍文區(qū)郭坑中心衛(wèi)生院,單位安全責任人連解清,室內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不能正常使用,未經(jīng)消防設計備案、竣工消防備案,擅自投入使用,存在重大火災隱患,龍文消防大隊已對其立案處罰,處罰37000元,已申請政府掛牌督辦,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福建東山東海岸公共保稅倉有限公司培訓中心,單位安全責任人黃麗芬,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標準,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東山消防大隊對其處罰35000元,并已申請政府掛牌督辦。
漳州市南靖縣禾瑞(漳州)助劑有限公司,單位安全責任人謝建華,室內消火栓壓力不足,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室外消火栓壓力不足,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甲類車間可燃氣體探測器失效,消防聯(lián)動設備不能有效聯(lián)動;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南靖消防大隊已對其立案處理,處罰人民幣10500元并提請縣政府掛牌督辦。
漳州市詔安縣江濱商務賓館,單位安全責任人江文生,賓館二樓未設置封閉樓梯間,二樓采用可燃材料裝修,存在重大火災隱患。詔安消防大隊已對其立案處理,并提請縣政府對其掛牌督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