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8月16日訊 據漳視新聞報道,小伙伴注意!漳州動車站實行“上進下出”!
到底怎么走才正確?
仔細看好了!
通告
為了方便旅客到站后乘車,現動車站廣場開通到達層候客區(qū),為規(guī)范使用,合理分流,現制定以下管理規(guī)定:
? 到達層限7座以下小汽車通行。(出租車除外)
? 進入到達層車輛須按指示線停放在指定區(qū)域內。
? 所有進入到到達層車輛限8分鐘內駛離。
? 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禁止駛入到達層車輛通行區(qū)域。
? 違反上述規(guī)定將由公安機關根據法律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罰。
《通告》已經開始試行,將于8月21日起正式實施。也就是說,今后市民到動車站接出站旅客,將改為走地面一層出站口通道,試行階段,車輛在接客通道不得滯留超過8分鐘。送客還是原來的二樓出發(fā)層通道,實行“上進下出”的模式,解決動車站長期交通擁堵的問題??床惶??點開下方示意圖查看:

停車收費有調整
此外,動車站周邊停車場收費標準也有所調整:
一、地下停車場:
1、小、中型車輛(含8噸及以下的火車和含24座及以下的客車)停放30分鐘以上8小時以內收費5元\輛·次,超過8小時重新計費(以8小時為計費時長)。
2、兩輪摩托車(含二輪電動自行車)收費標準:2元\輛·次,停車超過夜間12點重新計費。
二、地面停車場:
1、小、中型車輛(含8噸及以下的貨車和含24座以下的客車)停放30分鐘以上8小時以內收費4元\輛·次,超8小時重新計費(以8小時為計費時長)。
2、大型車輛(8噸以上的貨車和24座以上的客車)停放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含2小時)收費標準為10元\輛·次,2小時以上每增加1小時加收5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收。
3、兩輪摩托車(含二輪電動自行車)收費標準:1元\輛·次,停車超過夜間12點重新計費。
三、停車時間半小時以內(含半小時)免費。
(注:收費通知自2017年7月20日起執(zhí)行,至2018年7月19日止,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再重新核定收費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