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賴雅紅)漳州殘疾兒童可申請康復服務補助,0—6歲殘疾兒童到康復機構參加康復訓練給予每人每月200元的陪護補助。這是導報記者昨日從漳州市政府日前出臺的《漳州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獲悉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以下簡稱康復救助)實行以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fā)放地)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負責。所謂康復服務主要指康復指導、醫(yī)療康復及康復訓練。
此次救助分為殘疾兒童救助和貧困殘疾兒童救助。其中,殘疾兒童救助年齡為0—14歲(其中,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手術救助年齡為0—6歲,即在申請康復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齡未滿7周歲),即在申請康復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齡未滿15周歲。而貧困殘疾兒童救助年齡為0—14歲,即在申請康復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齡未滿15周歲。《辦法》提到,康復救助標準分為:0—6歲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不超過15000元,每月不超過1500元;7—14歲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0元,每月不超過1000元。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不超過18000元,每月不超過1800元。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手術,按省政府有關文件執(zhí)行。
康復救助補助僅用于康復服務、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手術、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的費用,不包括食宿、交通等非康復費用。為鼓勵更多的殘疾兒童進行搶救性康復訓練,對漳州市0—6歲殘疾兒童到康復機構參加康復訓練給予每人每月200元的陪護補助。有條件的縣(市、區(qū))可提高補助標準或對貧困殘疾兒童康復產生的食宿、交通等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