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2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通訊員 王彬彬)近日,漳州開發(fā)區(qū)某學校一處教室里,空缺了一年的座位終于等來了久違的主人。這重返課堂的一刻,對學生陳某而言意義重大,如果沒有那場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他可能已經無緣學業(yè)。
2018年6月中旬,在校學生陳某在父母的陪同下走進了漳州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刑警隊。原來,2017年初,陳某經同學介紹,向何某借款1.2萬元,期限一個月還清,否則“連本帶利”償還1.5萬元。
之后,何某卻對積極還款的陳某避而不見,故意致其違約。當陳某的還款金額已遠超約定數額時,何某又表示其還清的只是利息而不是本金,并以中斷其學業(yè)相威脅。
涉世未深的陳某只好繼續(xù)按月還款,在他無力償還的情況下,何某介紹他向江某借款1萬元,并簽訂本金2萬元、月息1000元的虛高借條。就這樣,“拆東墻補西墻”的陳某又落入了圈套!當陳某再次無力承擔時,何某等人故伎重施,假借陳某名義從“租葛亮”租借高端電子產品變賣折抵利息。其間,何某又通過散播不雅照片、電話轟炸、暴力 催債、見面談判等手段,騷擾陳某及家人。
一年多的借貸遭遇讓陳某精神崩潰、意圖輕生,幸好被同學發(fā)現并及時勸回,最終選擇報警。此時,陳某實際借款2.2萬元,累計還款6.8萬元。
漳州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在市局掃黑辦的大力支持下,組成專案組,對何某等人涉嫌敲詐勒索罪、詐騙罪立案偵查。經過調查,以何某、江某放貸,在校生馬某中介、施某催收的校園“套路貸”犯罪團伙浮出水面。該團伙向在校學生非法放貸,暴力催債,致使數名學生休學退學。
2018年7月,漳州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分赴兩市五縣區(qū)同時展開抓捕,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何某等人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2018年11月,龍海市人民法院當庭宣判,分別判處以何某為首的犯罪集團成員9個月至3年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7.5萬元,追繳放貸資金22萬余元,責令賠償2萬余元。
雨過天晴,云開見日。陳某和其他受害學子終于重返校園,繼續(xù)求學追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