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9月19日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鎮(zhèn)城(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三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鎮(zhèn)城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三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張鎮(zhèn)城先后利用擔任漳州市海洋與漁業(yè)局長、詔安縣委書記、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fā)、職務提拔或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詔安縣委書記期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jié)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