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0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曉琪) 近日,漳州市平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謝惠明以貪污罪、受賄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提起公訴。據(jù)悉,這是平和縣檢察院依法起訴當?shù)厥讉€涉黑“保護傘”。
經(jīng)審查認定,謝惠明利用先后擔任平和縣公安局霞寨派出所教導員、長樂派出所所長、霞寨派出所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錢款,為他人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逃避法律追究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者伙同他人騙取公款;不依法履行職責,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首要分子和成員,放縱該組織的首要分子和成員進行違法犯罪,充當“保護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