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3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文/圖) 這幾天,龍海市石碼鎮(zhèn)很多商鋪遇到同一件事:一男子自稱是消防部門的工作人員,上門收滅火器要回去充裝,每瓶收取30元的維修費。可充裝完把滅火器送回商家手里時,他又改口說該行為是受政府委托。
對此,龍海市消防大隊回應稱,他們沒有授權任何企業(yè)對商家的滅火器進行維護并收取費用。
商鋪:男子上門收滅火器維護
3月9日下午,石碼鎮(zhèn)陳先生的服裝店里來了一名男子。他自稱是消防部門的,要收滅火器回去維護,每瓶要收30元維護費。
當時陳先生沒有在店里,店員打電話告訴他。他回到店里發(fā)現(xiàn),“消防部門工作人員”收了店里的滅火器后,只留下一個沒有蓋公章的收據(jù),落款寫著“順安消防”。
陳先生打聽后才知道,他們整條街的商鋪都被收了滅火器,“大家都覺得莫名其妙。有的店鋪有三四個滅火器,都被這名男子收回去說是要重新充裝。10日下午1點左右送滅火器過來時,男子又說是受市政府委托的,因為政府不能做消防器材,所以委托他們做”。
陳先生對這名男子的身份表示質(zhì)疑:“如果是消防部門或者是政府部門要求我們更換滅火器的話,肯定要提前通知,并告知我們在哪里充裝才對呀。”
男子:沒有說自己是消防的人
這名自稱是消防部門工作人員的男子到底是誰?為何又要改口“受政府委托”?10日下午,導報記者根據(jù)陳先生提供的收據(jù)上面的電話,聯(lián)系到了這名男子。
男子自稱姓蔡,是漳州順安消防公司的業(yè)務員。不過蔡某表示,他沒有向商家表明自己是消防部門的工作人員,也沒有說是受政府部門委托,“我是上門收過期的滅火器,重新充裝。收的時候我也是經(jīng)過商家同意的,商家同意后,我再給他們開收據(jù)”。蔡某說,商家也可以自己找其它公司充裝,一切都是自愿行為。
蔡某承認,在收滅火器的過程中,他并沒有向商家提供自己的證件以及公司的資質(zhì)證明。
消防:沒有授權指定維護收費
奇怪的是,蔡某稱沒有表明自己是消防部門的人,但滅火器維修清單上卻是“順安消防”。10日下午,導報記者聯(lián)系了龍海市消防大隊。
對于商家遇到的情況,消防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消防部門沒有授權、指定任何企業(yè)對商家進行滅火器維護并收費,“商家是否需要購買、維修消防器材,是自愿行為,任何冒充消防部門上門推銷消防器材的都是不允許的,如果有人強制收取,市民應立即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