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剝奪睡眠(Sleep deprivation)
睡眠剝奪是歷史悠久的酷刑,可追溯至一世紀(jì)羅馬帝國迫害基督徒時期。中情局能讓囚犯一連180個小時醒著,期間囚犯通常站著,或者處在受壓的姿勢。有時候,囚犯的手被銬在頭頂,囚犯往往因此骨折或脫臼。
為讓囚犯長時間無法入睡,中情局會用兩個大燈照囚犯,有時還會播放強烈噪音。祖貝達曾被關(guān)進燈火24小時通明的房間,或是被不斷轟炸訊問而無法睡覺。在中情局位于阿富汗的設(shè)施“鹽坑”,本·拉丹保鏢里達·納賈爾被禁止睡覺一個月,精神崩潰。而后,他被挨餓、銬住受凍、不得上廁所,只能使用成人尿布。
本次報告指出,至少有5個囚犯在長期被剝奪睡眠期間出現(xiàn)幻覺。但是,至少有兩個囚犯在即使出現(xiàn)幻覺的情況下,中情局卻依然不讓他們睡覺。
審訊手段堪比“蓋世太?!?/STRONG>
美國中情局原分析師雷蒙·麥戈文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美國中情局工作人員對囚犯使用的酷刑手段與蓋世太保(納粹德國秘密警察)手法相同。很顯然,美國中情局的審訊手段遠(yuǎn)非這13種酷刑所能涵蓋。
按照此前的報道,中情局曾經(jīng)使用沸水煮四肢的酷刑,據(jù)稱在阿富汗審問塔利班疑犯時被廣泛使用。與剝奪睡眠類似,中情局還準(zhǔn)備了強噪音干擾的方法刺激疑犯聽力神經(jīng),導(dǎo)致其精神紊亂,耐不住而最終招供。而隨著科技水平的發(fā)展,中情局還經(jīng)常在審訊中使用藥物逼供的方式,據(jù)了解,一些治療精神科疾病的藥物使用在正常人身上會使人情緒極端低落,或者產(chǎn)生各種恐怖的幻覺,在這種精神折磨下,很少有人能“藥死也不說”。
伴隨酷刑的還有心理威脅。審訊人員曾告訴1名囚犯,想離開監(jiān)獄,只有待在“棺材大小的箱子”里才有可能。有囚犯被警告不會活著上庭,“因為我們不會讓世人知道我們對你干過什么”。至少3名囚犯被威脅說,中情局會對他們家人不利,小孩子也不例外。1人被威脅母親會被性侵,有人被威脅母親會被割喉。至少有一名囚犯被審訊人員利用掃帚作性侵犯恐嚇。這種種威脅恫嚇,讓囚犯產(chǎn)生心理學(xué)上所謂的“習(xí)得性失助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