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服務由誰買單
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13日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仲裁庭5名仲裁員是掙錢的,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可能還有別人給他們的錢,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是有償服務的。
根據(jù)法律實踐,一般而言,仲裁庭由雙方協(xié)議組建,相關費用均攤。但在本案中,提供服務的常設仲裁法院秘書曾3次要求中菲繳納費用,用于支付5名仲裁員薪酬、庭審房租等,維持仲裁庭日常運轉。中國因不接受、不參與這一仲裁,一次也沒有繳納。菲律賓不僅繳納了自己的份額,為了保證仲裁進行下去,還代替中國繳納了中國的份額。據(jù)了解,僅在今年4月,菲律賓就向仲裁庭增繳了85萬歐元。
仲裁庭運轉需要一筆巨額費用。據(jù)有關人士透露,本案仲裁員的薪酬高達每小時600歐元,如按每日工作8小時計算,仲裁員每日薪酬為4800歐元。另外,當事國雙方還需繳納啟動資金50萬歐元。仲裁程序相關的所有開銷都應得到償付,包括差旅費、住宿費、電話費、傳真費、復印費等等。
目前關于仲裁案律師團隊費用等,尚無公開資料可以查閱。
初步核算,三年來仲裁案大概費用開支約為2600多萬歐元,約占2015年菲律賓財政預算的兩千分之一。這也意味著,臨時仲裁庭完全由菲律賓“包養(yǎng)”。
以上數(shù)字和菲律賓專欄作家里戈韋托·蒂格勞的說法相吻合。蒂格勞15日在《馬尼拉時報》頭版發(fā)表文章說,菲律賓為南海仲裁案請律師,共花費了3000萬美元。并要求美國為此“買單”。
在政治操弄下,由阿基諾三世政府強行推進而達成“非法無效”裁決,惹起菲律賓國內(nèi)的怨聲。“他們(美國)在南海沒有主權聲索,也不是《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仲裁案給了美國干預南海事務的借口,美國中央情報局或者國務院應該給菲律賓報銷這筆高昂的訴訟費和律師費。”蒂格勞說。
吳士存對此表示,與國際法院法官酬勞由聯(lián)合國經(jīng)費支付不同,臨時仲裁庭仲裁員是明碼標價、有償服務。因中國不參與,因此整個案件所有費用完全由菲方承擔,背后的貓膩不言自明。“仲裁庭也可以裁決自己沒有管轄權,但如果這樣的話,就意味著仲裁員們丟了自己的飯碗。”
事實再清楚不過了,南海仲裁案由始至終就是一場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其背后有著不可告人的圖謀。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原標題:菲律賓2600萬歐“包養(yǎng)”仲裁庭 讓美國付律師費
原鏈接:http://mil.huanqiu.com/world/2016-07/9186708.html



